一、发包编号:H220704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人民法院佛子岭人民法庭文化墙建设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人民法院佛子岭人民法庭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霍山县人民法院
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霍山县政务区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 】服务类 【 】货物类
七、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 】随机摇号 【 】直接发包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立体字、立体展板、立体造型等。总造价约12.8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十、计划工期:40日历天
十一、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承包人在承包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承包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霍山县承包项目中确认为中标候选人;
3、承包人诚信要求: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发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三、包号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7月8日
十五、项目发包时间及地点:
1、发包时间:2022年7月15日15时00分
2、发包地点: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18号)
十六、发包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经发包单位会议研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发包,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承包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未收到邀请函的承包单位,响应无效。收到发包邀请通知的企业自行到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本项目发包文件、清单等。收到发包邀请函的企业因故不能参加本项目的,视为放弃本项目响应资格。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审办法:最低报价法
十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六安市新型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六安市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2第2号)、《关于开展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双查验的通告》等文件要求,需对疫情防控事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1、进场人数要求。承包人确定1名人员参加项目发包。不得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在疫情中风险区、高风险区居住、或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有中风险区、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2、现场核查要求。承包有关人员,需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扫“安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及“防疫行程卡”。
二十、联系方式:
发包人:霍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左先生
联系电话:17719399028
代理机构: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564-5032516
备注:本项目在发包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均由发包人负责处理。
霍山县人民法院
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