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包编号:H220411
二、项目名称:2021年霍山县太阳乡太阳村太阳坳组村级道路亮化建设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太阳乡太阳村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霍山县太阳乡太阳村民委员会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霍山县太阳乡太阳村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 】服务类 【 】货物类
七、发包方式:【 】竞争性谈判 【√】询价 【 】随机摇号 【 】直接发包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C20混凝土基础、太阳能路灯等。投资规模约9.26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十、计划工期:15日历天
十一、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承包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附后)和重大安全事故。
3、承包人在承包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承包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县发承包项目中确认为成交候选人。
4、承包人诚信要求: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具体认定标准以从“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网站查询为准。发包公示后有相关异议或投诉的,处理异议或投诉时以“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网站查询、招标人或投诉处理机关的核实结果为依据。
十二、发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三、包号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4月24日
十五、项目发包时间:2022年4月27日10时00分
发包地点: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18号)
十六、发包文件获取方式: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未收到邀请函的承包单位,响应无效。收到发包邀请通知的企业自行到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本项目发包文件、清单等相关资料。收到发包邀请函的企业因故不能参加本项目的,视为放弃本项目响应资格。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十九、联系方式:
发包人:霍山县太阳乡太阳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256456667
地址:霍山县太阳乡太阳村
代理机构: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564-5032516
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18号
二十、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六安市新型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六安市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2第2号)、《关于开展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双查验的通告》等文件要求,需对疫情防控事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一、进场人数要求。承包人确定1名人员参加项目发包。不得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在疫情中风险区、高风险区居住、或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有中风险区、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二、现场核查要求。承包有关人员,需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扫“安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及“防疫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防疫行程卡以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保持社交距离。
“安康码”和“防疫行程卡”为绿色人员,由登记人员测量体温,提供本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本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核酸检测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2、鉴于我市、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中标人(承包人)在履行本项目施工合同中,应优先招用霍山本地工人。
3、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优先考虑使用本地砂石,混凝土等建材或产品,具体要求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霍山县太阳乡太阳村民委员会
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