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包编号:H220410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开发区原爱森能源12#厂房250kVA配变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经济开发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霍山县经济开发区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 】服务类 【 】货物类
七、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 】随机摇号 【 】直接发包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本项目包含电缆保护管CPVC150、电杆组立、10kV电力电缆YJV22-3*240等,估价约35.01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十、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十一、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为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需提供项目经理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和无重大安全事故。
3、承包人在承包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承包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县发承包项目中确认为成交候选人。
4、承包人诚信要求: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具体认定标准以从“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网站查询为准。发包公示后有相关异议或投诉的,处理异议或投诉时以“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网站查询、招标人或投诉处理机关的核实结果为依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发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三、包号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4月22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十六、项目发包时间及地点:
1、发包时间:2022年4月26日10时00分
2、发包地点: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18号)
十七、发包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未收到邀请函的承包单位,响应无效。收到发包邀请通知的企业自行到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本项目发包文件、清单等相关资料。收到发包邀请函的企业因故不能参加本项目的,视为放弃本项目响应资格。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审办法:最低报价法
二十、联系方式:
发包人: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15956986133
代理机构: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17756475677
二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1、总体要求,按安徽省和六安市、霍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执行。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员,不得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在疫情中风险区、高风险区居住、或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有中风险区、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3、现场核查要求。“安康码”和“防疫行程卡”为绿色人员,由登记人员测量体温,提供本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本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核酸检测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备注:本项目在发包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均由发包人负责处理。
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